个都家境殷实,漂亮的书包里拿出一堆好看的文具,一支笔就是他的一天的饭钱。
而那时候从阳光倾泻里走进来的于诗遥,比他来到南苔市以后见过的所有女孩都要漂亮,漂亮到连那束落在她皮肤上的阳光都沦为陪衬。书店里很安静,只能听到空调运作的细微声音。
于是他很清晰地听到了越来越近的脚步,很轻,像轻盈的芭蕾舞的脚尖,一点又一点的靠近他在角落的世界。
在他的身边停下。
而后是出现在余光里的是一截手腕,白皙如雪,系着晶莹璀璨的手链,她从他面前的书架抽出了一本书。
然后从他的身边离开。
直到她离开很久很久,他仍然捧着那本将他的曾经都击碎的字典,空调仍然散发着让皮肤麻痹的冷,运作的声音轻微嗡鸣。
世界照旧,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。
像错觉一样,他的时间只是有过片刻的暂停。
就是这么一个片刻,他甚至没有多么仔细地看过她的脸。
可是很多年后再见到于诗遥,很远的一个侧影,小女孩一团稚气的脸已经长成少女,他居然一眼就确认。
那天的他并不知道她是于诗遥,只是合上字典以后照常回了家。
不像那些回家晚了都要被爸妈唠叨的小孩,他的父母回家比他更晚,他回到家里时往往没有一个人,自己拿出钥匙开了门,找出作业本开始写作业,直到父母回家。
饭桌上,父母聊着工作和生活中的一堆琐事,其中说到的最多的是一个叫老于的同事。
“那不是你高中同学吗,现在你俩在一个公司,你让他给你帮帮忙,能不能调个职。”
这话妈妈已经说过不止一次了,爸爸每次都是搪塞而过,今天又提,爸爸不耐烦起来:“帮帮帮,人家怎么帮忙,我跟他是高中同学不假,但别说高中毕业以后就没有联系了,就是高中的时候关系就不怎么熟,人家认出我都是我厚着脸皮凑上去说了哪个班的才想起来,平时能打个招呼就不错了,人家怎么帮我调职。”
说到后面,因为焦躁变得激动起来,声调也愈发急速拔高,“我在这公司里的处境本来就不好,我学历低,职位也是最底层,公司里大把的能人,平时打印个东西跑个腿被呼来喝去的,在公司里赔尽笑脸,一开始连打印机传真机都不会用,每天被领导骂得狗血淋头,他已经大大小小教过我帮过我很多了,就这么点交情,怎么让人家帮我调职,那么多人不调,调我一个底层员,这人情怎么还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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